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遗产律师、北京资深遗产律师、恒略律师、征地拆迁资深律师、资深房产律师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魏先生
  • 电话:010-82868395
站内搜索
 
荣誉资质
  • 暂未上传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新闻中心 > 恒略律所专业生产二手房纠纷诉讼、二手房买卖纠纷等商务服务产品
新闻中心
恒略律所专业生产二手房纠纷诉讼、二手房买卖纠纷等商务服务产品
发布时间:2020-01-25        浏览次数:67        返回列表
   恒略律所专注于二手房纠纷诉讼的研发、设计、生产,提供各类二手房买卖纠纷、北京资深遗产律师、遗嘱见证律师,品类齐全、技术超前、性价比高,目前公司已在国内核心城市设立常驻销售与服务网点。详情请咨询魏先生13366519595。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应用商务服务的新思维和想法,以创造更有价值和更可信的经验与技术,不断改进恒略律所的服务,并向客户提供广泛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产品与服务。恒略律所以优质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产品质量、广阔的市场前景、完善的售后服务,为您的商务保驾护航。延伸拓展产品详情:对某法院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会议纪要的解读一.有利于统一两级法院的裁判标准。原来审理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中,基层法院之间的裁判标准不同,基层法院与中级法院之间的裁判标准也有所不同,该会议纪要起了统一两级法院的裁判标准的作用。二.有利于维护二手房市场交易秩序。会议纪要指出,当前在审理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时应注意依法保护守约方权益及维护交易安全,这就进一步强调了维护二手房市场交易秩序。三.对于买受人(守约方)请求解除合同并由出卖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作了更详尽的规定(一)出卖人拒绝按约向买受人出售房屋,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按约定双倍返还定金的,一般情况下,法院均可予支持。(二)目前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约定违约金数额为总购房款的20%,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并选择请求出卖人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应区分以下不同情况。四.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会议纪要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买受人(守约方)的合法权益,原来两级法院对继续履行合同的判例较少,主要局限于买受人必须能一次性付款。现在规定买受人具备购房资格的,符合四种情形(均是房屋原设定抵押权、只是当事人是否已注销抵押登记、买受方是否已付款不同而已),均可判定继续履行合同,不限于买受人必须能一次性付款。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人为本,以信立业”一心一意为客户服务的经营宗旨,锐意进取,依靠科技求发展,改善管理增效益,提高质量创恒略律师品牌,立足于竞争激烈的遗嘱见证律师市场。热诚期待与社会各界的合作,携手并进,共创美好的明天!公司官网:www.hengluelaw.com
x3d61836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