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武汉市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但是近日提出7月1日将正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阶段。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
其中,可回收物,表示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有害垃圾,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厨余垃圾,表示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其他垃圾,表示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全市强制垃圾分类前,将继续宣传督导,通过典型示范加强强制执法等促进垃圾分类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