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四川尚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人才外包服务、四川人才外包、成都人才外包、四川人才派遣公司、人才派遣服务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女士
  • 电话:028-66660380
站内搜索
 
荣誉资质
  • 暂未上传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新闻中心 > 非全日制用工服务人事代理服务咨询的哪家好
新闻中心
非全日制用工服务人事代理服务咨询的哪家好
发布时间:2021-08-09        浏览次数:39        返回列表
   四川尚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商、法律、知识产权、专业服务领域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凭借强大的研发力量、严谨的生产管理经验,成功地开发出一系列拥有各项专利的高质量产品,比如成都劳务外包、非全日制用工服务等。

   
四川尚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各地好的成都劳务外包、诚信经营成都人事代理、四川薪酬外包的小知识、品质有保证的人事代理外包、真实有效的成都劳务派遣、供应质量品质好的成都薪酬福利外包等领域的专业技术,结合精湛的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非全日制用工服务。而且,自2013/10/23成立以来,尚贤人力非全日制用工服务 业务始终保持高速稳定的增长。延伸拓展详情介绍:非全日制用工服务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非全日制用工服务用工形式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等领域,用人单位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服务形式越来越多。那非全日制用工服务与劳务关系存在哪些区别呢?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的服务的法律关系。二者区别:(1)适用法律范畴: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非全日制用工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等规范和调整;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2)主体:非全日制用工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也可以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


   尚贤人力品牌的核心价值“大行天下,通达铸成就”和“始终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品牌宗旨,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品牌运作模式,创造全新的商务服务营销体系,打造独特的尚贤人力服务价值体系,必将开拓非全日制用工服务 销售的新商机。更多商机寻求,敬请来电咨询:,或登录公司官网:www.scnhr.com。
x2ebe9d0f7cf809109f6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