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

拆迁律师、征地律师、企业拆迁律师、强拆律师、拆迁补偿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冠利
  • 电话:010-86393036
站内搜索
 
荣誉资质
  • 暂未上传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新闻中心 > 强制拆迁,信赖万典律师,售后有保障
新闻中心
强制拆迁,信赖万典律师,售后有保障
发布时间:2021-09-15        浏览次数:63        返回列表
   
坐落在人杰地灵的,这里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把握市场信息非常灵敏。万典律师是一家专业的强制拆迁、拆迁律师企业。

   长期以来,与众多客户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随着强制拆迁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合作伙伴的范围也在进一步扩大。万典律师长期致力于选择好的强制拆迁库存积压回收,价格合理、信守承诺。万典律师热忱的期待和您的合作机会,共同为我们的事业贡献力量!延伸拓展产品详情:拆迁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现象了,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很多被拆迁人甚至遭遇强制拆迁,那么遭强制拆迁房屋怎么办?强制拆迁投诉找哪个部门?强制拆迁条件和程序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人民法院通知,各地法院不得以各种理由参与拆迁,法律并未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利,因此行政诸机关对他人房屋的强制拆迁行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非法行政的。如果被强制拆迁要投诉找哪个部门?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二十八条的规定,相关部门或单位实施强制拆除。在这种情况下,也要马上报警,即时查清参与强制拆除的人员和单位,然后依据相关规定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也可拨打电话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进行举报。拆迁办如果要强制拆迁,那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程序?满足强制拆迁的条件: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方式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裁决的申请。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的,应当递交《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并经行政机关审查决定受理以后,进行调解。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万典律师的宗旨是“质量优先,服务至上”。我们严密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了拆迁律师、违建拆迁律师等产品质量的高品质和稳定性。我们拥有设备先进的实验室和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团队。在未来,我们来将继续努力,合作共赢、共创美好明天!更多详情请访问官网:www.cqlvshi.net
x309374555f7989109f6n